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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轨道交通2、3号线自助售货机点位项目招商(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0

      为给乘客提供便捷、贴心的便民服务,舜洁(山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现诚意邀请有意向的合作方参加济南轨道交通2号线和3号线车站自助售货机点位租赁项目招商

一、项目概况

济南轨道交通1号线全线共设11座车站,2号线全线共设19座车站,3号线全线共设13座车站共计43个车站1、2号线在王府庄实现换乘,2、3号线在八涧堡站实现换乘,途径长清区、槐荫区、市中区、天桥区、历下区、高新区、历城区,连接腊山片区、西部新城核心区、老城区、高新区及唐冶新城等重点区域。搭建起济南西站、济南长途汽车站、济南东站的互联互通桥梁,为实现地铁商业化、促进地铁便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济南轨道交通123号线共有便民用房61间,自助售货机点位300个,民生服务点位84个、集中物业7处。便民用房可经营业态为便利店、预制菜、干果零食、花店、潮品零售、珠宝首饰、茶叶零售、家居、服饰、干洗收衣点、快剪店、手机维修等;自助售货机可经营业态为自助饮料机、自助综合机、彩票机、鲜花机、乳制品自助机、自助售书机、盲盒机等;民生服务点位可经营业态为口罩机、雨伞机、充电宝、药品自助售货机、母婴室、应急药品、保健品等。

(一)招商资源及数量

本次招商范围为自助售货机点位(自助综合机点位),每站至少1个,总数不超过38个。意向合作方进行报名,详情如下表:


项目招商类型数量租期(年)
自助售货机点位自助综合机382
注:此次公开招商的类型仅限于上述类型,结合车站正常运营需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现场实际数量,并以现场实际交付位置和数量为准。其他类型招商详见招商公告。


(二)经营管理要求

1.所经营的饮料、水、食品等产品需满足食品安全规定

2.所销售商品需明确经营品牌。

3.未经出租方许可,自助设备屏幕及机身不得出现与所售商品无关的广告。

4.站厅内物业便民用房所经营业态与自助售货机、民生服务点位销售品类无关,承租方应提前充分评估市场动态、确保自身有效经营。

5.承租方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确认承租数量。

二、对承租方参选报名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并具有自助设备产品经营所必须的各类合法资格及有效证照;同一法人注册有多家公司的情况,只能以一家公司参与。

2.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有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运作团队;有能力承担自助设备产品的安装投资建设;投放于本项目的自助设备机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所安装机器必须具有原厂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

3.意向承租方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企业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

4.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该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   

5.有地铁项目运营经验的优先,须向出租方开放后台经营管理系统提供实时数据共享

6.不接受个人、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

2.类似业绩合同加盖公章扫描件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证书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

5.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五、接受报名方式

接受报名时间为:请于2023年2月17日起至2023年2月2117:00前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建议PDF格式)发送至sjsdwyzs001@163.com。邮件中请备注报名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电话通知我司,登记后获取报价函等相关报价文件,具体报价时间详见文件。

备注:获取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承租方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详见采购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舜洁云采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舜洁(山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杨柳路与舜华路交叉口东北角济南轨道交通姜家庄停车场办公楼425室

邮政编号:250132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31-59902363

舜洁(山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217

附件:报名表

意向承租方报名表

济南轨道2号线3号线车站自助综合机点位项目

公司名称


联络

地址


企业性质


联系人


电话


注册资金


法人代表


电话


经营范围


经营项目

自助综合机□

意向经

营品牌


1.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意向承租方须保证本报名表所填信息真实有效。相关地址及联系方式作为邮寄文件的接收地址,意向承租方须保证为有效地址。

3.意向承租方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意向承租方(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

日期: